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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汇总!河北新增45+912例,多地公布阳性人员行动轨迹!关于划定、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年11月22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5例(石家庄市,含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912例,其中石家庄市763例、廊坊市29例、秦皇岛市23例、邯郸市17例、张家口市16例、雄安新区15例、沧州市9例、邢台市9例、承德市8例、保定市8例、衡水市8例、唐山市7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21例。 截至11月22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76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437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石家庄市长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关于划定、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对石家庄市长安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为高风险区(12个) 1.中山东路街道(1个):乐汇城B座; 2.西兆通镇(1个):地质勘察院宿舍; 3.长丰街道(1个):保利花园H4V立方; 4.育才街道(1个):碧景园6号楼2单元、15号楼1单元; 5.桃园镇(1个):聚鑫园小区3号楼2单元; 6.谈固街道(1个):白佛口朝晖苑小区6号楼1、2单元; 7.胜北街道(1个):义堂新村25号楼1单元; 8.南村镇(1个):南中奉社区青年街6、7、8、9号; 9.建北街道(1个):棉二小区1号楼4单元、2号楼6单元; 10.河东街道(1个):乐城苑东区3号楼1单元、5号楼1、2单元; 11.高营镇(1个):西古城新区; 12.阜康街道(1个):财政局宿舍1号楼2单元、3号楼2单元。 二、调整为低风险区(5个) 1.中山东路街道(1个):启航家园2号楼2单元; 2.长丰街道(1个):沿西小区33号楼1单元; 3.河东街道(1个):锦江都城酒店(建华城市广场店); 4.广安街道(1个):广合社区筑境嘉园1号楼1单元; 5.高营镇(1个):富瀛苏园南区20号楼2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划定和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桥西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17个) 友谊街道军馨家园8号楼2单元,中南街10号裕华区区委宿舍3号楼4单元,中南街6号院省建委宿舍4单元,中南街4号粮食局宿舍1单元,长青路34号物资局宿舍1号楼2单元,裕华西路95号人民银行宿舍3号楼2单元,裕华西路122号市税务局宿舍4号楼1单元,裕华路93号石药宿舍叁生活区4号楼2单元,西里小区22号楼1单元,省十局宿舍5号楼4单元,西里小区富华园25号楼6单元、36号楼1单元、39号楼1单元,铁路56宿舍9号楼; 维明街道中华南大街60号院4号楼3单元,中华南大街54号3单元,长丰苑小区2号楼3单元,师范街7号市公安局宿舍1号楼1单元,中华大街62号1单元。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调整低风险区(13个) 将中山街道铁路22宿舍1号楼1单元,焦西胡同55号、66号冶金宿舍;东华街道启新商务大厦;留营街道良城逸园1号楼4单元、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红旗街道燕西台8号楼2单元,天伦锦城东区23号楼2单元;东风街道路桥宿舍2号楼3单元,东风小区5号楼1单元,香晴苑2号楼3单元,平安小区13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护措施。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1月23日0时起执行。
石家庄市桥西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循环化工园区万科新都会小区9号楼2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研判,决定将裕华区3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建华南街道赵卜口新村13B楼、14A楼1单元、14B楼1单元、17B楼3单元,东南智汇城4号院56号楼; 2.裕兴街道东王新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2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裕华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决定将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11月22日起,将裕东街道汇源酒店宿舍1号楼2单元; 裕华路街道北方设计院四区11号楼2单元,裕华路远见小区11号楼2单元,水文地质勘察院宿舍2号楼4单元; 槐底街道电路板厂宿舍5单元,尖岭新村13号楼3单元,怀特综合市场; 建通街道逸景园1号楼4单元,华美嘉苑1号楼3单元,五交化宿舍1号楼2单元,绿家小区7号楼4单元; 裕兴街道海德园小区13号楼1单元,丽晶园小区5号楼2单元、8号楼2单元; 东苑街道剑桥春雨小区9号楼1单元,国际城61号楼1单元,共15个风险区域降为低风险。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裕华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等因素,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鹿泉区以下5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大河镇小马村;铜冶镇安联青年城;上庄镇大车行村;寺家庄镇大尚华府6号楼;石家庄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2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鹿泉区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赵佗路街道明珠花苑北区8号楼1单元,橡嵘湾4号楼1单元,紫庭3号楼2单元,赵陵铺路街道苏秀苑4号楼4单元,新华路街道北后西区8号楼3单元,厂子巷3号楼3单元,荣兴华府(独栋),华泰家园5号楼4单元,美麟花园7号楼1单元,宁安小区7号楼6单元、8号楼9单元,颐和居5号楼1单元,西叁庄街道上城浩林园13号楼2单元,天河悦城16号楼3单元、4号楼2单元,西叁庄西区F11号楼1单元,阳光和煦园4号楼1单元,天苑街道弘石湾C1区4号楼1单元,观水文苑4号楼1单元,安居园13号楼5单元,石岗街道卫生学校宿舍1单元,柏林一区3号楼1、3单元,柏林南区22号楼1单元,柏林怡园19号楼3单元、8号楼1单元,柏林庄二区8号楼2单元,共23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2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桉(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石岗街道柏林怡园20号楼3单元,柏林北区81号楼、87号楼4单元,柏林南路16号院2号楼1单元,大郭街道秀玉小区2号,赵佗路街道红星花园2号楼2单元,共5个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1日24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